哈尔滨银行 harbinbank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信用卡客服专线:4006695537

结构性存款信息查询平台

请输入产品名称(或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适合客户类型 投资期限 产品成立日 产品到期日
{{pro.prodNme}} {{pro.prodCd}} {{customerType}} {{pro.termunit}}天 {{pro.prodStartDt | formatDate}} {{pro.endDt | formatDate }}
该平台仅收录哈尔滨银行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基本信息。
温馨提示:

该平台仅收录哈尔滨银行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基本信息。

具体产品代码及产品名称可到我行营业网点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区请拨打95537,全国其他地区请拨打4006095537。

哈尔滨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

  • 甲方(客户):XXX
  • 证件类型:XXX
  • 指定结算账户号:XXX
  • 证件号码:XXX
  • 联系电话:XXX
  • 地址:XXX
  • 乙方(银行)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
  • 联系电话:95537(哈尔滨营业网点),4006095537(全国其他地区)

特别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充分了解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运作规则、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有疑问,可向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风险提示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等,详见风险揭示书,本产品有投资风险,甲方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第二条 委托本金及扣划

1、产品名称:哈尔滨银行{{pro.prodNme}},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结构性存款本金 _________________元(币种,金额大写)。产品的具体要素详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2、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时起,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投资运作,乙方无需另行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与甲方进行再次确认。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及订立、履行本协议和相关合同文件的能力。

2、甲方保证资金系其合法拥有或其投资本产品已得到相关的授权,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同时需满足反洗钱的各项政策规定。

3、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后购买本产品,在乙方对该产品开放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或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的情况下,甲方可通过银行的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或手机银行购买该产品,甲方接受和认可通过上述电子渠道购买该产品的法律效力。

4、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购买的本产品,确认在上述渠道销售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并且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

5、本产品发行(认购)或申购期间,甲方有权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产品到期后,乙方按本产品投资期获得的收益扣除产品费用后实际达到的收益率计算收益并于收益支付日支付给甲方。

6、在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可能获得的收益、承担的风险,以任何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转移至第三方。

7、甲方须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自行纳税。如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客户应纳税款时,乙方将进行代扣代缴,并按实际发生额从结构性存款财产中扣除。

8、本产品投资期内,甲方可通过乙方网站(www.hrbb.com.cn)等渠道查询相关产品的公开信息情况。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有效管理的义务。

2、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内,乙方拥有独立管理和运作本产品所筹集资金的权利。

3、除非另有规定,乙方不承担对第三人支付产品本金和收益以及相关权益的义务和责任。

4、协议期满,乙方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将应支付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交易账户,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本金与收益无法入账的,甲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按照结构性存款客户权益须知的约定,向甲方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息披露,发布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息公告,自乙方信息公布之日起,视同为已向甲方进行披露。

6、按照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中“产品成立”及“提前终止或延期”条款的约定,乙方有权不成立、提前终止或延期本产品。

第五条 免责条款

1、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损失。

2、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改变和应急措施的出台导致甲方承担风险的增加及由此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到期日之后未能及时兑付本金及相应收益,乙方负责保管,但不负责支付逾期利息。

4、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所指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扣划,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在乙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如甲方为个人客户,本协议在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且甲方将协议资金交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之后即生效;如甲方为机构客户,本协议在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盖章,且甲方将协议资金交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之后即生效。或甲方通过哈尔滨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及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自行确认后生效。但在本产品购买(认购或申购)时,由于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本金不能从其交易账户足额划转的,本协议不生效,乙方不承担责任。

2、本协议的终止日期为本协议约定的产品到期日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提前终止,延期和违约

1、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办理提前终止,对于附有提前终止条款的产品,按照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有关约定执行。

2、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因此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所作的保证,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本产品交易延误、中断、终止及甲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单方终止双方的业务关系。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订立及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保守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披露的除外。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如涉及收集客户信息,乙方确保该信息收集的目的、方式、内容和使用范围合法合规。

第十条 附则:客户须知

1、相关结算账户在产品到期前,请勿销户,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在甲方新的结算账户办理过程中,将不计付利息。

2、本产品的具体要素应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本协议条款及其附件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相关凭证共同构成双方之间就结构性存款相关事宜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取代双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做出的其它一切书面或口头的协议、承诺。

3、本产品到期后,本协议书及其附件将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乙方不再收回,由甲方自行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已详细阅读了本协议及其附件,甲方不理解的条款,乙方已做了充分的说明。甲方清楚知晓、接受并遵守协议书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清楚了解所购买产品的内容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同时声明甲方作出的任何决策均处于独立的判断,甲方愿意独立承担投资决策带来的全部结果。

2、甲方认可本协议约定的信息披露途径,已清楚知悉本方应注意查询的事项和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责任,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相关通知和披露。

                                                                                                                                              

哈尔滨银行{{pro.prodNme}}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由于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哈尔滨银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要求郑重提示您: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您选择认购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产品风险提示

1、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收益高低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产品期限为{{pro.termunit}}天,经哈尔滨银行内部风险评级,该产品评级结果为{{pro.billType | formatLevel}},适合经哈尔滨银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定结果为{{pro.billType | formatType}}的个人客户购买。

2.本产品在发生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或本风险揭示书所述之其他风险等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仅获得最低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本期产品所面临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相关的产品说明书、产品销售协议、客户权益须知等销售文件,了解本产品的具体情况,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4.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您再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时主动要求哈尔滨银行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二、产品风险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 市场风险:如果在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产品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将仅能获得最低收益;

2. 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为固定期限投资品种,投资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者无权提前赎回。

3. 产品不成立风险:本产品如遇以下情况之一,哈尔滨银行有权宣告该产品不成立。(1)产品发售结束后募集资金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2)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得本产品无法成立;(3)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哈尔滨银行合理判断难以达到本产品说明书中测算的收益;(4)其他哈尔滨银行认为无法成立产品的情形。

4. 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

5.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由于政策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哈尔滨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提前终止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发生产品说明书“提前终止条款”部分规定的情形,哈尔滨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本产品若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投资期限将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 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收益延期支付;

8. 信息传递风险:哈尔滨银行按照客户权益须知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哈尔滨银行网站或致电哈尔滨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7(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区),4006095537(全国其他地区)或到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哈尔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哈尔滨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哈尔滨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哈尔滨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受到影响,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 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国家政策变化、非哈尔滨银行所引起或能控制的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情形。以上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您签署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销售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以及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同时了解本产品的其它相关信息,并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产品的决定。

您签署本风险揭示书与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并将资金委托给哈尔滨银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本风险揭示书及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系协议书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提示方: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pro.prodNme}}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由于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哈尔滨银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要求郑重提示您: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您选择认购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产品风险提示

1、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收益高低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产品期限为{{pro.termunit}}天,经哈尔滨银行内部风险评级,该产品评级结果为{{pro.billType | formatLevel}},适合经哈尔滨银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定结果为{{pro.billType | formatType}}的个人客户购买。

2.本产品在发生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或本风险揭示书所述之其他风险等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仅获得最低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本期产品所面临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相关的产品说明书、产品销售协议、客户权益须知等销售文件,了解本产品的具体情况,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4.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您再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时主动要求哈尔滨银行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二、产品风险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 市场风险:如果在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产品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将仅能获得最低收益;

2. 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为固定期限投资品种,投资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者无权提前赎回。

3. 产品不成立风险:本产品如遇以下情况之一,哈尔滨银行有权宣告该产品不成立。(1)产品发售结束后募集资金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2)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得本产品无法成立;(3)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哈尔滨银行合理判断难以达到本产品说明书中测算的收益;(4)其他哈尔滨银行认为无法成立产品的情形。

4. 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

5.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由于政策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哈尔滨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提前终止或提前到期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发生产品说明书“提前终止条款”部分规定的情形,哈尔滨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产品存续期内,如发生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触发事件”,则本产品将提前到期。本产品若提前终止或提前到期,则本产品的实际投资期限将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 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收益延期支付;

8. 信息传递风险:哈尔滨银行按照客户权益须知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哈尔滨银行网站或致电哈尔滨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7(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区),4006095537(全国其他地区)或到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哈尔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哈尔滨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哈尔滨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哈尔滨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受到影响,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 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国家政策变化、非哈尔滨银行所引起或能控制的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情形。以上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您签署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销售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以及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同时了解本产品的其它相关信息,并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产品的决定。

您签署本风险揭示书与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并将资金委托给哈尔滨银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本风险揭示书及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系协议书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提示方: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哈尔滨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任,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在认购本期产品之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结构性存款产品柜台购买流程【电子渠道购买流程请咨询哈尔滨银行客户服务电 话 95537(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区),4006095537(全国其他地区)】

1.客户携带有效证件至营业网点

个人客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哈尔滨银行借记卡或哈尔滨银行结算存折至我行营业网点。

机构客户需在我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持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至开户网点。(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2.客户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机构客户无需评估)

个人客户第一次购买我行产品,应在我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风险评估问卷。已做过测评且测评结果仍在有效期内的个人客户可不重复评估。

客户充分与我行工作人员沟通自己的投资背景、投资意向,理财经理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提出投资方案。

3.客户在我行工作人员陪同下,仔细阅读产品相关文件

客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协议、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并请我行工作人员作进一步解释,确保明白产品的性质、收益实现条件、面临的风险、产品信息的获取途径等各项要素。

4.客户在产品认购文件上签字/签章确认,完善联系方式

在确认充分了解产品的各项信息后,客户需在风险揭示书中抄录知晓产品风险的声明,并对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协议签字(机构客户签章)确认。

在购买产品前,请尽可能全面和准确的留下联系方式。

5.客户至柜台完成认购

客户持已签署完毕的上述协议文本、已完成的风险评估问卷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资金到柜台办理认购手续,并对柜员返还的协议文本、相关凭证上的信息进行再次确认,确保文件盖章完整,份数齐全且信息无误后再离开网点。

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及其释义

1、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

2、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标准及释义

分值区间 风险偏好 投资者风险偏好释义 适合的产品风险评级类型
{{parseInt(item.MinScore)}}-{{parseInt(item.MaxScore)}}分 {{item.RiskName}} {{item.Summary}} {{item.PrdRiskLevels}}

3、产品风险评级释义

产品风险评级 释义
一级(R1) 此类产品总体风险程度低,收益波动小,产品本金安全性高,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很小。
二级(R2) 此类产品总体风险程度较低,收益波动较小,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产品本金和收益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三级(R3) 此类产品总体风险程度适中,收益存在一定的波动,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不容忽视。
四级(R4) 此类产品总体风险程度较高,收益波动较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高。
五级(R5) 此类产品总体风险程度高,收益波动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很高,产品本金出现全部损失的可能性不容忽视。

三、信息披露(针对私人银行客户和机构客户发行的产品可另行约定)

1、信息披露内容

(1)产品销售文件(含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

(2)发行报告

(3)产品账单

(4)到期报告

(5)重大事项报告

(6)临时性信息披露

(7)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

(8)结构性存款信息查询平台(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结构性存款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渠道

结构性存款产品账单可通过我行柜面及电子渠道查询(如需打印请至柜面办理);其他披露内容可通过哈尔滨银行网站(www.hrbb.com.cn)渠道查看;结构性存款信息查询平台可通过哈尔滨银行网站(www.hrbb.com.cn)进入查看。

3、信息披露频率

(1)哈尔滨银行在结构性存款发行之后5日内披露产品销售文件;在结构性存款成立之后5日内披露发行报告;在结构性存款存续期内每月更新产品账单;在结构性存款到期后5日内披露到期报告;在发生可能对投资者或者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后2日内发布重大事项报告;如有临时性信息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我行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披露。

(2)如哈尔滨银行不成立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延长本产品的发行期、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产品说明书约定时间内,通过哈尔滨银行网站(www.hrbb.com.cn)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请关注我行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息披露内容、渠道与频率,以及我行相关联系方式,当您对我行披露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请及时向我行反馈,我行将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竭诚为您服务。

四、客户投诉

客户可通过哈尔滨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7(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区),4006095537(全国其他地区)或前往各分支行营业网点进行投诉。

五、特别提示

(1)客户应承诺存入资金为合法所有,且资金来源合法,并非任何犯罪或其他任何非法活动或其产生的收益所得。

(2)客户不得利用本金融产品和服务从事各类违法活动,或以资金及所得收益支持、资助或变相帮助从事非法活动,如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其资金存在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嫌疑,哈尔滨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由此造成客户损失的,哈尔滨银行不承担责任。

(3)客户同意授权哈尔滨银行根据客户业务申请类型调取或收集、保存客户本人开户留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交易账户等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所需的个人金融信息与相关资料。哈尔滨银行及客户对结构性存款交易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相关业务资料及个人信息(司法、监管等有权机构依法要求、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及反洗钱义务等情形下所必须对外提供或披露的信息除外)。

六、哈尔滨银行联系方式

哈尔滨银行网站(www.hrbb.com.cn)

联系地址:                                                                        (各销售网点自行填写)

联系电话:95537(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区),4006095537(全国其他地区)

                                                                        (各销售网点联系电话)

                                                                                                                                              

哈尔滨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哈尔滨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任,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在认购本期产品之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结构性存款产品柜台购买流程【电子渠道购买流程请咨询哈尔滨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7(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区),4006095537(全国其他地区)】

1.客户携带有效证件至营业网点

个人客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哈尔滨银行借记卡或哈尔滨银行结算存折至我行营业网点。

2.客户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个人客户第一次购买我行产品,应在我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风险评估问卷。已做过测评且测评结果仍在有效期内的个人客户可不重复评估。

客户充分与我行工作人员沟通自己的投资背景、投资意向,理财经理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提出投资方案。

3.客户在我行工作人员陪同下,仔细阅读产品相关文件

客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协议、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并请我行工作人员作进一步解释,确保明白产品的性质、收益实现条件、面临的风险、产品信息的获取途径等各项要素。

4.客户在产品认购文件上签字/签章确认,完善联系方式

在确认充分了解产品的各项信息后,客户需在风险揭示书中抄录知晓产品风险的声明,并对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协议签字确认。

在购买产品前,请尽可能全面和准确的留下联系方式。

5.客户至柜台完成认购

客户持已签署完毕的上述协议文本、已完成的风险评估问卷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资金到柜台办理认购手续,并对柜员返还的协议文本、相关凭证上的信息进行再次确认,确保文件盖章完整,份数齐全且信息无误后再离开网点。

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及其释义

1.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

2、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标准及释义

分值区间 风险偏好 投资者风险偏好释义 适合的产品风险评级类型
{{parseInt(item.MinScore)}}-{{parseInt(item.MaxScore)}}分 {{item.RiskName}} {{item.Summary}} {{item.PrdRiskLevels}}

3、产品风险评级释义

产品风险评级 释义
一级(R1) 此类产品总体风险程度低,收益波动小,产品本金安全性高,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很小。
二级(R2) 此类产品总体风险程度较低,收益波动较小,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产品本金和收益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三级(R3) 此类产品总体风险程度适中,收益存在一定的波动,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不容忽视。
四级(R4) 此类产品总体风险程度较高,收益波动较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高。
五级(R5) 此类产品总体风险程度高,收益波动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很高,产品本金出现全部损失的可能性不容忽视。

三、信息披露(针对私人银行客户发行的产品可另行约定)

1.信息披露内容

(1)产品销售文件(含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

(2)发行报告

(3)产品账单

(4)到期报告

(5)重大事项报告

(6)临时性信息披露

(7)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

(8)结构性存款信息查询平台(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结构性存款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渠道

结构性存款产品账单可通过我行柜面及电子渠道查询(如需打印请至柜面办理);其他披露内容可通过哈尔滨银行网站(www.hrbb.com.cn)渠道查看;结构性存款信息查询平台可通过哈尔滨银行网站(www.hrbb.com.cn)进入查看。

3.信息披露频率

(1)哈尔滨银行在结构性存款发行之后5日内披露产品销售文件;在结构性存款成立之后5日内披露发行报告;在结构性存款存续期内每月更新产品账单;在结构性存款到期后5日内披露到期报告;在发生可能对投资者或者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后2日内发布重大事项报告;如有临时性信息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我行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披露。

(2)如哈尔滨银行不成立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延长本产品的发行期、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产品说明书约定时间内,通过哈尔滨银行网站(www.hrbb.com.cn)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请关注我行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息披露内容、渠道与频率,以及我行相关联系方式,当您对我行披露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请及时向我行反馈,我行将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竭诚为您服务。

四、客户投诉

客户可通过哈尔滨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7(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区),4006095537(全国其他地区)或前往各分支行营业网点进行投诉。

五、特别提示

(1)客户应承诺存入资金为合法所有,且资金来源合法,并非任何犯罪或其他任何非法活动或其产生的收益所得。

(2)客户不得利用本金融产品和服务从事各类违法活动,或以资金及所得收益支持、资助或变相帮助从事非法活动,如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其资金存在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嫌疑,哈尔滨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由此造成客户损失的,哈尔滨银行不承担责任。

(3)客户同意授权哈尔滨银行根据客户业务申请类型调取或收集、保存客户本人开户留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交易账户等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所需的个人金融信息与相关资料。哈尔滨银行及客户对结构性存款交易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相关业务资料及个人信息(司法、监管等有权机构依法要求、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及反洗钱义务等情形下所必须对外提供或披露的信息除外)。

六、哈尔滨银行联系方式

哈尔滨银行网站(www.hrbb.com.cn)

联系地址:                                                                        (各销售网点自行填写)

联系电话:95537(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区),4006095537(全国其他地区)

                                                                        (各销售网点联系电话)